EN 企业邮箱

首页  /  新闻观点

博遵观点

返回列表

“专利敲诈第一案”落幕

2020-12-28

 2019年9月30日,号称“中国专利敲诈第一案”的民事转刑事案件一审落下帷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文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5万元;李某武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原以为是一起专利纠纷案,不料一审结果竟“转型”为刑事案件,引起法律界同仁的广泛关注。

      专利权人李某文、李某武所运营的科斗公司的经营行为类似投机型NPE。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文的科斗公司拥有大量涉及多个领域的专利,以诉讼影响企业经营、上市、融资等为要挟,迫使企业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获取企业钱财。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对受指控的五起涉嫌敲诈勒索中的四起,均认定不构成犯罪。但李某文、李某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串通,虚构倒签的独家许可合同,制造科斗公司与步岛实业独占许可在先,科斗公司与掌阅科技普通许可在后的假象,并以此合同敲诈被害单位的事实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此案将成为中国专利发展史中的重要风向标,并带来积极的影响。

      首先,会使市场竞争主体更加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专利维权和运营只要坚持诚实经营,不弄虚作假,就不应当担心刑事风险。

      其次,要对判决所蕴含的精神进行精确解读和把握,避免矫枉过正,使市场竞争主体合理合法的专利维权和运营沦为犯罪。

      综上所述,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是新形势下的新型犯罪形态,很好地提出了合法的专利运营和非法的经济犯罪之间的界限划分问题,对于专利的司法保护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All Rights Reserved ©2019 博遵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6702号

All Rights Reserved ©2019 博遵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6702号